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

佔領軍、土匪與政府-田年豐-2011/03/06

佔領軍、土匪與政府-田年豐-2011/03/06

馬英九說:228事件中,政府扮演主要角色,賠償金由政府承擔是合適做法……。馬據稱是哈佛法學博士,哈佛有可能教出分不清楚佔領軍、土匪、政府有何不同的學生嗎?這是「面對歷史,就事論事;面對家屬,將心比心」的結論嗎?還是「面善心惡,有口無心」的馬英九招牌面具?
馬英九的「合適」說,其荒唐污蔑,有如對曾被土匪強佔為性奴,凌虐如牛馬,還得提供食衣住行,親人鄰里還被其殺害到不得收屍掩埋。終於,有天土匪頭死掉了。終於,有人站出來為手無寸鐵的可憐婦人爭公道求平反。
終於,土匪黨徒擋不住眾人聲浪,土匪傳人不得已宣佈:在婦人事件中,丈夫扮演主要角色,賠償金由丈夫承擔是合適做法。
問題是,今天此丈夫已非彼匪夫,土匪傳人卻要相依為命的現任丈夫,承擔賠償責任?這是什麼是非公道?這個現任丈夫,若果真依言賠償,卻不追究土匪的罪責,甚至還為土匪美言,豈不是不問是非,或根本就只是個假扮白臉的土匪?在一個偽善的正義假面操弄下,婦女真的已脫離土匪魔掌了嗎?拍成電影一定引起全球影迷討論。
或說此譬喻不恰當,因政府性質不同於丈夫,政府的罪惡功過有其延續性。果如是,1947年228事件,以聯軍佔領軍的身份,無差別屠殺人民百姓,這樣的土匪也可視同政府嗎?
為何代表政府公權力,正在法庭上審訊罪嫌的台灣人法官吳鴻麒,會被國(民黨)軍強入法院,從法庭上拉下押走殺死,還把其生殖器割下塞入嘴巴!這是政府扮演主要角色嗎?
這樣的暴行,這樣的國(民黨)軍,與共(產黨)軍有差別嗎?這是叛軍?土匪?還是政府?世界上允許這種政府可以延續嗎?或誇耀其具延續性嗎?可以繼續掌管政事,治理人民嗎?馬英九所不懂的,民進黨也不懂嗎?台灣人民也不懂嗎?
這群犯下屠殺人類罪暴行的國(民黨)軍,既不用受到法律制裁,還個個升官發財,坐擁終身俸與十八趴,安享天年?元兇蔣介石,還被馬英九年年緬懷追思,將其罪行美化為「秩序的維護者」。還張揚邀功是「恢復秩序,寬大處理」?
由這樣的馬英九主持中樞紀念228大會?放眼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的人民,會如此顛倒黑白,不倫不類,價值錯亂短路。忍受馬英九上台講話,台灣人民形同集體作賤自辱。
也因此,228大屠殺的暴行,至今仍繼續上演。無視法律,為所欲為的集體暴力,假借公權力的制式暴力,不顧法源地任意施加在人民身上。而濫權施暴如陳肇敏,柯仲慶等等,於不法罪刑被發現至今,不是也如蔣介石,彭孟緝,柯遠芬等繼續享用民脂民膏,恣意妄為嗎?
誰會是下一個江國慶?下一個蘇黃平?多少冤假錯案,多少冤魂,無時不在公權力下被加工製造,誰說228已經結束?誰說我們已經記取了教訓?
1947年228之所以發生,肇因於代表聯軍佔領台灣的中國處分軍,不守法紀並掏空台灣的一切資源輸往中國。而ECFA正是下一個即將被引爆的瞬間228。中國人換面具換手段,藉由ECFA,大肆掠奪台灣資源。這是1947的另類翻版,228的變因已在ECFA裏複製。
吳鴻麒大法官,身為中國佔領軍的公權力代表,只因流著台灣人的血液,就難逃惡運上身,被蔣介石點名殺害。不然蔣的國(民黨)軍,怎會怎敢闖入法庭上抓人,而且還論功行賞?吳伯雄助匪為虐,雖及身逃過一刧,甚至當了國民黨大官、主席。但國民黨的開國元勳廖進平,只因流著台灣人的血液,在228一樣被點名剷除。
一旦台灣落入中國掌控,誰敢保証吳鴻麒與廖進平的命運,不會落在吳伯雄、王金平、蕭萬長……等人,及其子子孫孫的身上?不但他們,事實上,2300萬接受過民主自由洗禮的台灣人民,不管體內流著什麼血液,極權專制殘暴的中國共(產黨)軍,不將我們連根拔起,徹底剷除,怎麼放心得下?
若還有人不相信我的話,為了自己的好,至少也要讀讀歷史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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